合肥201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10年08月24日

       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月增11.84元
       日前,从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获悉,合肥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调整。个人以2009年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,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472元60%的即1483元,以1483元为缴费基数;超过300%的即7414元以上部分,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。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2009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。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。
       由于缴费基数调整, 医保个人账户随之调整。2010年,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计算划入金额;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按合肥地区2009年度职工月社平工资2778元的4%划入,由原每月99.28元调整为111.12元,月增加11.84元;关闭、破产企业为退休职工一次性缴费参加医保的,其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调整为141.12元(含门诊医疗补助金30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