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宜多轨同步 2014年03月10日

       近期涉及约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并轨改革成为讨论焦点。
       要触动利益不易。早在2008年,国务院曾在五个省份进行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试点,但一些地方做成了“夹生饭”,甚至产生了新矛盾。
       事实证明,单方面的“单轨”改革走不通。应当明确,养老并轨不是简单的“向下并轨”,更不是一种“甩包袱”的行政手段,究其实质是缩小不同人群间养老待遇差距,是实现养老公平的举措。
      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最好能多轨同步,倘若一时无法同步进行,不妨从公务员先改起,自己改了,再改他人,不做双重标准,不让规则制定者成为游戏参与者,才能最大限度减轻改革阻力。
       针对当前养老制度在缴费义务、制度结构、计发办法方面的问题,可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增速,同时将企业养老金逐步合理上调,逐渐缩小差距。在建立较为完善的补充养老保险前提下,同步完善年金机制,最终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纳入到整体社会保险统筹体系中。
       当前改革方向明确,势在必行。在顶层设计的推进下,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稳中求进,需制定一个严格的时间表。